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落实好“十个常态化”30项重点举措,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有关要求,顺平县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各乡镇、村集市、庙会等聚集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各乡镇、村庙会、集市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各种表演、演出等室内外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同级防控办审核备案。
二、“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违规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等聚众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处理。
三、县域内影院、剧院、麻将馆、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农贸市场、超市等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做好消毒消杀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各乡镇、村(社区)、各居民小区、各单位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并落实防控检查措施。
四、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外出必须戴口罩。居民进出村、小区恢复测温、扫码,严格做好登记、消毒、车辆进出管理等工作。
五、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护意识,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顺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