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望都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发布以来,公安机关坚决严格依法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信访秩序、依法处置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望都县樊家村村民张某格、张某茹等人在其信访事项正在办理的情况下,拒不依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常程序反映诉求,无视相关工作人员的劝导教育,仍多次到河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越级、重复上访,企图以访施压,其行为违背了公民信访的合法性原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是对公民信访权利和社会秩序的蓄意破坏,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6月14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格、张某茹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永正在传唤调查中。
警方郑重提醒:随着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个人的征信、品行和道德修养及行为方式也成为与我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升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信访人一定要严格遵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理性表达、依法依规有序反映合理诉求。任何公民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跨越法律底线,我行我素、肆意妄为,采取非法行为和过激行为反映诉求只会适得其反,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望都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