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保定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出席。
李俊岭讲话并揭牌,他指出,成立保定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推进府院联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有益探索,这标志着全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新步伐
李俊岭强调,要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为新契机,指导推进全市基层法院建立运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法院的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员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解纷机制,全面提升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要充分吸收法院以外的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要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充分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不断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行政案件多元化解示范样板,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梁红继在致辞中表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着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贡献法治力量。
揭牌仪式结束后,举行了行政争议化解员聘任仪式。
(文章来源: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